當押程序

 

當物過程

  1. 顧客到押店向店員提供當物 。
  2. 店員會按新品價格及新舊程度評估舊品市價,按舊品市值折算當物價值,即典當金額。
  3. 客人接受,店員核對顧客身份證件。
  4. 向客人發出當票,支付當押本金的現金。
  5. 客人當面算現金,核對無誤,手續完成。

贖回程序

  1. 顧客於當押期限前(一般為四個月)回到當押分店,向店員出示當票。
  2. 顧客支還當押本金和利息。
  3. 店員核對資料無誤,將當物交還持當人。

當押期限

  1. 由當押日起,以農曆計算四個月後期滿。客人可在到期日或之前,任何時間,到押店清繳本金及利息,把當物贖回。
  2. 客人也可選擇在到期日或之前,清繳當期利息,再將當物續期四個月,如此類推。

當票遺失

  1. 當票為重要文件,敬請客人小心保管。如發現遺失,應立即通知押店,辦理當票報失手續。
  2. 如物品於辦理當票報失手續前,未被贖回,持當人本人則可持身分證辦理取贖手續。

利息計算

  1. 現時香港特別行政區規定,每港幣 $100 本金,每月支付利息為港幣 $3.5。